(1)总则
为严格履行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,确保平台内容合法合规,根据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《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》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及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 年 4 月 15 日行政指导文件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平台内所有网络音乐、网络动漫作品及相关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、评论、弹幕、歌单、用户上传内容的全生命周期审核与管理。
(2)自审机构与人员配置
专门管理部门:设立独立的内容管理部,不与其他业务部门交叉,直接对公司内容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,配备独立办公区域和专用审核设备。
内容安全管理委员会:
- 主任:黄学斌(法定代表人,最终审批重大内容安全事项)
- 副主任:行政经理(监督制度执行)、技术负责人(提供技术支撑)
- 委员:内容审核组长、客服负责人
职责:每月召开 1 次内容安全工作会议,审议审核标准更新、重大违规处置、应急方案修订;每季度组织 1 次全平台内容安全自查。
专职审核团队:
- 内容审核组长 1 人:终审所有拟上线内容;疑难内容判定;审核团队管理;重大内容安全事件处置
- 内容审核员 2 人:网络音乐、动漫作品初审;版权文件核验;已上线内容日常巡查;用户评论、弹幕、互动内容审核
所有审核人员必须签订《内容安全责任书》,严格执行“先培训、后上岗”制度,上岗前必须完成不少于 40 学时的法律法规与审核技能培训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;每年至少参加 1 次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,持续更新审核知识与技能,确保审核能力符合监管要求。
(3)自审标准
严格对照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“十不准”要求,平台不得提供或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:
-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- 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
- 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-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,或者侵害民族风俗、习惯的;
- 宣扬邪教、迷信的;
- 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- 宣扬淫秽、赌博、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;
-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-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;
- 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同时严格执行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专项要求:
- 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可能引发或诱导其模仿不安全行为、违反社会公德、产生极端情绪、养成不良嗜好的内容;
- 不得在首页首屏、弹窗、热搜、推荐位等醒目位置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;
- 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未成年人进行商业营销;
- 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、推送或诱骗其接触有害身心健康的内容。
(4)三级自审流程(强制双人审核)
所有拟上线内容必须经过至少 2 名审核人员的独立审核,在此基础上执行“一审 — 二审 — 终审”三级审核流程,每级审核由不同人员完成,审核意见必须签字确认,审核记录保存不少于 2 年,确保审核过程可追溯,符合《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》的要求。
一审(初审):
- 审核内容:音乐作品的音频、歌词、封面、简介;动漫作品的视频、画面、台词、字幕、封面、简介;
- 审核要点:是否含有违法违规内容;版权文件是否完整有效;内容是否符合平台定位;
- 处理方式:审核通过的填写《内容审核记录表》并签字,提交二审;审核不通过的注明理由,退回内容提供方。
二审(复核):
- 审核内容:对一审通过的内容进行 100% 复核,重点核查一审遗漏的违规点;
- 审核要点:未成年人不适宜内容识别;版权链条完整性;敏感内容排查;
- 处理方式:复核通过的签字确认,提交终审;复核不通过的退回一审。
终审(批准):
- 审核内容:对二审通过的内容进行最终审核,重点审核敏感题材、重大题材内容;
- 审核要点:内容导向正确性;合规性最终确认;
- 处理方式:终审通过的签字确认,安排上线;终审不通过的予以驳回。
特殊内容处理机制:
- 对内容合法性不能准确判断的,立即暂停发布,填写《内容合法性认定申请表》,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行政指导,10 日内未收到明确回复不得上线;
- 未成年人专区内容实行“双人双审 + 主任审批”制度,必须由 2 名审核人员分别审核通过后,报内容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方可上线;
- 用户上传的 UGC 内容(评论、弹幕、歌单等),先经过系统敏感词过滤 + 智能识别,再由审核人员进行人工审核,审核通过后方可展示。
(5)审后监督与复查
- 日常巡查:审核人员每日对已上线内容进行不少于 4 小时的巡查,重点巡查首页、热门推荐、评论区、未成年人专区,每日填写《内容巡查记录表》;
- 用户举报处理: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举报电话、举报邮箱、在线举报入口。对用户举报的内容,24 小时内启动核查流程,48 小时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;
- 定期复查:每季度对已上线内容进行一次全面复查,重点排查历史内容中可能存在的违规问题。国家出台新的监管政策后,15 日内完成全平台内容专项排查;
- 内容备份:按照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第二十条要求,记录备份所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及其发布时间、用户账号、IP 地址、域名等信息,记录备份保存 60 日,并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。
(6)违规内容处置流程
- 发现违规内容后,立即停止传输,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,防止信息扩散;
- 完整保存有关记录,包括内容截图、发布时间、用户信息、IP 地址、操作日志等,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;
- 对发布违规内容的用户,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置措施:
- 首次轻微违规:警示提醒,删除违规内容;
- 多次违规或较严重违规:限制发布、评论、私信功能 7-30 日;
- 严重违规或违法内容:永久关闭账号;
- 发现含有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禁止内容的,立即向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报告,并抄报文化和旅游部;
-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,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并配合调查取证。
(7)自审责任追究机制
为保障自审制度有效落实,公司建立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:
- 审核人员责任:审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审核标准和流程开展工作,对审核结果负责。若因审核人员疏忽、失职导致违规内容上线,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:
- 首次轻微失职:给予口头警告,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 10%;
- 多次失职或较严重失职:给予书面警告,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 30%,暂停上岗,重新参加培训考核;
- 严重失职,导致重大违规事件或监管处罚:予以辞退,追究相关责任;
- 管理责任:内容管理部负责人、内容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,导致自审制度未有效执行的,给予通报批评,扣除季度绩效奖金的 20%,情节严重的,调整岗位;
- 公司责任:公司严格履行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,若因未落实自审制度导致违法违规行为,自愿承担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整改、罚款、停业整顿等处罚。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平台将定期评估执行情况并持续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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